主题
从地理名词到武侠符号
陈平原
请带着下面两个问题来阅读文章……
选择题一:
江湖豪杰(1、≠;2、=)绿林好汉。
选择题二:
唐代诗人李涉被盗匪打劫了(1、钱;2、诗)。
1、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谈武侠小说,无论如何绕不开“江湖”。“江湖”与“侠客”,在读者心目中早就连在一起,以致当你把“侠客”置于宫廷之中,或将淑女放在。“江湖”之上时,总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也就是说,“江湖”属于“侠客”;或者反过来说,“侠客”只能生活在“江湖”之中。这种近乎常识的判断,其实大有深意。只是人们很少深入探究为什么“侠客”非与“江湖”连在一起不可。可以说,“江湖”与“侠客”的这种必然联系,蕴含着游侠精神作为中国文化特产以及武侠小说作为中国小说类型的某些基本特征。
“江湖”原指长江与洞庭湖,也可泛指三江五湖,只是个普通的地理名词,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含义。
如《史记·货殖列传》述范蠡“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其中的“江湖”即指五湖。可范蠡“既雪会稽之耻”,官拜上将军,却又突然辞官远逝,并非真的为谋家财,实为避祸全身之计。《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云:
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共安。
有感于范蠡的超然避世,后人再谈“江湖”,很可能就不再只是地理学意义上的三江五湖。高适诗“天地庄生马,江湖范蠡舟”,杜牧诗“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其中的“江湖”,就隐然有与朝廷相对之意,即隐士与平民所处之“人世间”。“江湖”的这一文化意义,在范仲淹如下名句中表现得最为清楚: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
“江湖”虽远“庙堂”(朝廷),但并非反“庙堂”(如“绿林”)。由“江湖”而“得意庙堂”,或由“庙堂”而“落魄江湖”,都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前者乃“发迹变泰”的故事,如宋元话本《史弘肇龙虎君臣会》、《郑节使立功神臂弓》;后者则可能是“英雄落难”,如《水浒传》中的林冲、杨志。可不管是发迹者还是落难者,武侠小说表现的重心必然是其“落魄江湖”,而不可能是其“得意庙堂”。不见得小说家偏爱“落魄”,实在是只有身在“江湖”,侠客才能真正施展才华;而一人官场,再大的英雄豪杰也必须收心敛性,故难免顿失风采。不得意的文人武士,也都可能“落魄江湖”,可“江湖”只是他们出仕前暂时的栖身之处。
只有侠客才真正完全属于“江湖”,也只有武侠小说才将“江湖”的文化意义表现得最为充分。
《史记》为游侠作传,没有使用“江湖”这个词,不过从作者强调“布衣之侠”、“乡曲之侠”、“间巷之侠”、“匹夫之侠”,不难想象秦汉间游侠的身份及活动范围。
唐人重新把侠客置于江湖之中,这一点很了不起,基本上奠定了武侠小说的发展路向。唐人小说中的侠客,出场时位不显赫貌不惊人,行侠后飘然远逝,不屑于接受答谢,更不要说官职。其中有根据自己的价值标准,选择作为辅助对象的“恩公”者,而绝无“和公侯权贵相馈赠,以备危急时来作护符之用”的。
来时布衣,去时布衣,红线辈始终不失“布衣之侠”的本色。
古押衙“居于村墅”(《无双传》),兰陵老人“埋形杂迹”(《兰陵老人》),昆仑奴身为老奴(《昆仑奴》),一旦行侠成功,红线“遂亡其所在”(《红线传》),聂隐娘“自此寻山水访至人”(《聂隐娘》),取负心贼首的剑客则“不知所之”(《义侠》)。班固所谴责的“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的游侠(《汉书·游侠传》),在袁郊、裴铡笔下,则成了不折不扣的英雄人物。更重要的是,此等游侠只能生存于“闾巷”,而无法进入“庙堂”,也就是说,他们只能“浪迹江湖”。
唐代豪侠小说中已出现“江湖”这个词,并把“江湖”作为侠客活动的背景。如《红线传》中女侠红线自称:
某前世本男子,历江湖间,读神农药书,救世人灾患。
唐人小说中的“江湖”还只是远离朝廷或官场的间巷民间,尚未有更具体的描写;宋元话本中的“江湖”则已跟抢劫、黑话、蒙汗药和人肉馒头联系在一起。《汪信之一死救全家》中“汪世雄躲在江湖上,使枪棒卖药为生”,其“江湖”已颇有血腥味;而《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中“江湖”上杀人越货的勾当以及武功的比试,已跟《水浒传》及后世的武侠小说没有多少差别了。明清两代写侠客的小说,已经到处是“江湖”字眼,而到了旧派武侠小说家,连书名也要题上“江湖”二字。仿佛不标“江湖”,武侠小说的味道就出不来,就难以吸引读者。而实际上,即使书名没“江湖”二字,只要是武侠小说,就很难撇开“江湖”而另起炉灶。
2、侠客不属于绿林。
与“江湖”一样,同是从地理名词引申、拓展、转化为文化符号的,还有“山林”、“绿林”等。正是在与这些文化符号的对比中,“江湖”确立了其在武侠小说中稳坐第一把交椅的地位。也就是说,“山林”、“绿林”跟侠客也不无一点联系,在某种特殊情境下,还可能成为武侠小说中侠客活动的主要背景。但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山林”主要属于隐士,“绿林”主要属于强盗(或义军),真正属于侠客的,只能是“江湖”。这里面的差别有时颇为细微,值得认真辨析。因为,选择“江湖”而不是“山林”或“绿林”作为主要活动背景,实际上已内在地限定了侠客形象的发展方向。
“绿林”原为山名,位于今湖北省当阳县东北六十里处。此等小山,本不为世人注目,只因西汉末年一场农民起义,居然使之成为“千古名山”,甚至转化为一个政治色彩很浓的文化符号。《后汉书·刘玄传》称:
王莽末,南方饥馑,人庶群入野泽……共攻离乡聚,臧于绿林中,数月间至七八千人。
天下名山多矣,而曾被各种“义军”、“寇贼”占为营地的也不计其数;唯独此“绿林山”有幸由地理名词转为文化符号,这大概应归功于唐代诗人的引事入诗。《通俗编·草木·绿林》云:
自李涉有“绿林豪客夜知闻”句,后人竟称此辈为绿林。
李涉并非第一个引“绿林”事入诗,不过,李涉遇盗作诗的轶事颇具传奇色彩,更由于宋人计有功的记载而流传千古?《唐诗记事》卷四十六“李涉”条称:
涉尝过九江,至皖口遇盗,问何人,从者曰:“李博士也。”其豪首曰:“若是李涉博士,不用剽夺,久闻诗名,愿题一篇足矣。”涉赠一绝云:“春江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他时不用相迴避,世上如今半是君。”
盗亦有道,且相当高雅,居然要诗不要钱;而李涉遇险不惊,出口成章,结句还颇有幽默感。这则轶事相当漂亮,只是不知作者是否即李涉本人。既然李涉“遇盗”吟“绿林豪客”,且能为贼首所接受,可见其时以“绿林”代称“盗寇”已相当普遍。实际上,此前杜甫的诗句“绿林宁小患,云梦欲难追”(《夔府书怀》)、韩翃的诗句“少年结客散黄金,中岁连兵扫绿林”(《送王诞渤海使赴李太守行营》),都已经以绿林指代寇贼。由于唐代诗人的再三歌咏,“绿林”终于成为结伙聚集山林反抗官府或抢劫财物的集团的代称,这一点大概是没有疑问的了。
“绿林”和“江湖”有不少相通之处,以致后世武侠小说也有将江湖侠客与绿林豪杰相提并论的。两者都不只限于发泄不满,而是直接以武力触犯统治集团利益;而且都以“义气”相号召,不把“王法”放在眼里,颇有组成“第二社会”的趋向。
不过,二者其实还是大有区别,侠客可偶尔涉足“绿林”,可根基仍在“江湖”。